当字段或方法签名中的类的可见性不如使用它的成员的可见性时,报告该类的用法。 虽然此类成员是合法的 Java,但不能在它们引用的类类型的可见性作用域之外使用。

示例:


  public class Parent {
    public Child getChild() {
      return new Child();
    }

    private class Child {}
  }

此外,在 Java 9 和更高版本中,模块可以通过不导出它们的软件包来向其他模块隐藏它的某些类。 不过,如果属于导出的 API 的成员在其签名中引用了非导出类,则不能在模块外部使用此类成员。

配置检查: